問:西藏昌都地區當地有些什么禁忌?
答:1、接待客人時,無論是行走還是言談,總是讓客人或長者為先,并使用敬語,忌諱直呼其名。迎送客人,要躬腰曲膝,面帶笑容。室內就坐,要盤腿端坐,不能雙腿伸直,腳底朝人,不能東張西望。接受禮品,要雙手去接。贈送禮品,要躬腰雙手高舉過頭。敬茶,酒,煙時,要雙手奉上,手指不能放進碗口。
2、藏族人絕對禁吃驢,馬肉和狗肉,有些地區也不吃魚肉。
3、敬酒時,客人須先用無名指蘸一點酒彈向空中,連續三次,以示祭天,地和祖先,接著輕輕呷一口,主人會及時添滿,再喝一口再添滿,連喝三口,至第四次添滿時,必須一飲而盡。
4、吃飯時要食不滿口,咬不出聲,喝不出響。
5、喝酥油茶時,主人倒茶,客人要待主人雙手捧到面前時,才能接過來喝。
6、禁忌在別人后背吐唾沫,拍手掌。
7、行路遇到寺院,瑪尼堆,佛塔等宗教設施,必須從左往右繞行。
8、不得跨越法器,火盆。
9、經筒,經輪不得逆轉。
10、忌諱別人用手觸摸頭頂。
11、在藏區偶見身掛紅、黃、綠布標的牛羊徜徉于郊野,可不要隨意驅趕、傷害,那是藏民敬神祭品。切勿以獵槍對準鷹鷲,藏民忌諱傷害他們的神鳥。
12、未經同意不可入廟,入廟后不可吸煙。廟內物品觀看無妨,惟不可擅自觸摸佛像、經書。不可以逆時針方向行進。
13、步入藏民的帳篷、居室,不可用腳踩門檻,也不可在他人面前吐痰。